為加強公司廉政建設,促進企業合法經營、員工廉潔從業,保障公司利益和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上級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具體如下:
1、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勤業。黨員同志更要嚴格要求自己,嚴守黨紀、黨規;
2、應當正確處理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同事之間的利益關系,不得出現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行為;
3、不得將公司財物據為己有;不得借用公司財物長期不歸還;不得租用公司財物不按規定繳納費用;
4、不得在換崗、離崗、退休后仍占用公司財物不歸還、不按規定移交公司財物;
5、不得違反規定公車私用;不得借工作之便為工作之外的人或事提供用車便利;
6、 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財物;
7、不得以公司名義報銷應當由本人、客戶或其他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
8、不得以公司開展業務或其他理由為名開展個人消費行為、舉辦個人聚會等;
9、不得在企業業務往來中收、授辛苦費、信息費、回扣等費用,不得吃、拿、卡、要;
10、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資源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11、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將與本人有近親屬關系或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特定關系人所開辦公司作為非競爭性采購的合作對象,進行經濟交易;
12、不得向與公司已建立或預建立關系單位作出不恰當承諾,影響公司聲譽;
13、不得與合作單位勾結串通,謀取不當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14、所有接待事宜按接待管理辦法標準執行,任何人必須按要求填寫來賓情況、按規定安排參與接待人員,不得安排無關人員參與,不得超標接待;
15、不得在招標過程中隱瞞項目信息,如貨物尺寸、重量、車輛要求等;
16、參與評標人員不得泄露評標會議情況、評標發言情況及評標相關信息;
17、不得在招標過程中與供方串標或出現暗示對方的行為;
18、不得以個人或部門名義在銀行存放和自行存放企業資金;
19、工作中不得隨意降低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不得修改數據或出具虛假數據、報告;
20、員工有責任和義務舉報在工作中發現的不廉潔行為。
以上規定,適用于四川省大件運輸公司全體員工,請務必遵照執行。若有違反,公司將追究責任,違反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定自2017年8月起執行。